職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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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
新北市立中和高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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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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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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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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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術
代理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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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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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高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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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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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科代理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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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證照 |
未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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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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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
2015/11/10
~
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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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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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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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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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46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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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間/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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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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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制度/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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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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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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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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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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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撥勞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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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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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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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制度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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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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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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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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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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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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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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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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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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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醫院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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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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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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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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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 |
未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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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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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如附則),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報考: (一)持有中等學校美術科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已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非現職教師,92年8月1日前脫離教學工作未連續達10年以上)。 (二)修畢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 大學以上應用美術系、視覺傳達設計、雕塑系、工藝設計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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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相關文件 |
1.報名表、教師甄選資料表、切結書及准考證各1份(請自本校網站下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使用A4白色紙張及黑色字體列印) 2.國民身分證。 3.最近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式2張(分別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4.繳驗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校院,並應另附中文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須達教育部規定之標準)。 5.報考類科合格教師登記證書(限以教師證書登記科別報名)。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原住民族身分及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設有戶籍者,請檢附戶籍謄本查驗。92年8月1日前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第34條及第37條第4款所認定離開教職之教師,應檢附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 8.上述各項證件請檢附正本備審,另證件影本請用 A4 紙張影印依序排列成冊,並以迴紋針於左上角固定,由本校留存,正本原件驗畢發還,如有偽造或不實者,自負法律責任(以上證件正本不齊如持有影本者請切結於考試前補件,如正、影本均無概不受理亦不接受補件)。各項繳驗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資料不符者,不得報名,更名者應附有更名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佐證。 9.繳納報名費新台幣500元整(報名後未到考者亦不退還)。 10.自備填好地址、姓名,貼妥平信郵票之回郵信封1個。 11.證件審查通過後發給准考證,始完成報名手續。准考證須妥為保管,如有毀損或遺失,應考人應於考試當日攜帶身分證件(考試開始前),向本校人事室辦理補發,逾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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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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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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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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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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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7146轉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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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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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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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方式 |
親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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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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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tpc.edu.tw/_file/2052/SG/26337/39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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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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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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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刊登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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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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