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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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女不拘,具教育熱忱者。 二.公私立大學或研究所本科系畢業。 三.需具有該科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 四.本校為完全中學,需高、國中教學能力兼備。 五.有該科教學經驗者佳。
甄選程序: 第一階段:資料審查,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審查。 資料審查標準如下: 1.該科合格教師證2.學歷3.經歷4.大學、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5.自傳。 第二階段:資料審查錄取者,安排筆試、試教、面試。 筆試:筆試時間90分鐘。 試教:將於試教2日前電話告知範圍,試教時間20分鐘(包括教案、板書及資訊融入教學)。 面試:面試時間15分鐘。 第三階段:經本校教評會討論遴選後,電話通知錄取教師接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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