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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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私立大明高級中學105學年度第2次專任教師甄選簡章
一、甄選科別: 1、汽車科 2、特教科 3、數學科 二、報名資格: (一)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各款規定情事者。 (二)大學以上本科系或相關科系畢業,具該科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者優先錄用。 (三)具教學熱忱並能配合本校團隊工作。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5年7月6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 1、一律採通訊報名。 2、報名時應繳付表件: (1) 教師甄選報名表乙份 (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tmsh.tc.edu.tw連結下載)。 (2) 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 (3) 簡要自傳一份(A4規格,內容自訂) (4) 國民身份證影本(A4規格,正反面) (5) 學經歷證件影本、在學成績影印本。 (6) 合格教師證或修畢教育學程及實習有關證件影印本(A4規格)。 (7) 男性服畢兵役證明影本或無服兵役義務之證明(A4規格)。 (8)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A4規格)。 (三)注意事項: 1、將相關證件、資料以A4規格依序排列,用迴紋針或釘書機固定左上角,掛號郵寄『412 台中市大里區新仁路三段210號 大明高中人事室收』電話:(04)24821027轉601、604,報名資料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2、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事後發現不實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由參加甄試者自行負責。 四、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凡通過書面審查者,由本校以電話通知參加筆試。 2、筆試:筆試範圍為各科專業知識。 3、試教及口試:通過筆試者,由本校個別以電話通知參加下一階段之試教及口試,每人試教時間15分鐘(試教前30分鐘指定教材範圍),試教結束後隨即進行口試。 五、成績處理 1、甄選成績按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並錄取若干名為備取人員。 2、錄取名單由本校以電話通知報到並公告於本校網站。 六、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並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七、檢附:教師甄選報名表(如次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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