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相關文件 |
報名資料 (一)代理(課)教師甄選報名表及准考證(請以正楷詳填各欄,另所有任教職經歷均應填寫)。(如附件)(本人兩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同式2張,一張貼於報名表、一張貼於准考證)。 (二)繳驗證件:證件正本驗迄發還,影印1份A4不裁切裝訂成冊(影本右下角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或親筆簽名;報名前須自行影印且裝訂成冊),僅送影印本概不受理。 1. 國民身分證。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報名表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與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有不符者,不得報名)。 3. 合格教師證(或各該階段符合報考人員資格相關證明文件)。 4. 曾任教師或公職因故離職者,應繳驗離職原因證明文件。 5. 正在辦理教師複檢,尚未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應繳交實習教師證書、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證明書及複檢機構證明書。 6. 代理經歷證明書(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 (註: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以下簡稱原檢定及實習辦法)第34條及第37條第4款規定認定脫離教學工作連續未達10年,教師證方為有效。) 7.「公務人員履歷表 (簡式)」可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處網頁下載 http://www.tyc.edu.tw/personnel/index.php?pid=download (請留意!報考前確定要交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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