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為雙重國籍身份。 二、品德無不良紀錄、身心健康、儀表端正、國語正確、口齒清晰。 三、最近三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且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三十四條、新竹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四點情事之一者,如經錄取後發現有是項情事應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 陸、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一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具有符合本校甄選類科有效之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報名時間:105年7月11日(一)及12日(二) ,每天 上午8時至12時。 (三)甄選時間:105年7月13日(三)上午9時。 二、第二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 1.具有符合本校甄選類科有效之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二)報名時間:105年7月18日(一)上午8時至12時 (三)甄選時間:105年7月19日(二)上午9時。 (四)若前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甄選。 三、第三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 1.具有符合本校甄選類科有效之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或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報名時間:105年7月25日(一)上午8時至12時 (三)甄選時間:105年7月26日(二)上午9時。 (四)若前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甄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