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相關文件 |
審核資料:項目如下(正本繳驗後發還,影本用A4紙影印由本校留存)。 1、甄選表件。(包括:報名表、黏貼資料表、甄選簡歷表、切結同意書) 2、國民身分證。(出生地未註明者,應另檢附個人現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 3、合格教師證書。(如無則免) 4、學歷證件:畢業證書。 5、退伍令(男性需檢附)。 6、實習教師證書、教育學分證明、相關專業科目學分證明。 7、代理(課)教師甄選簡歷表(附件5)。 8、代理(課)教師甄選切結同意書(附件6)。 9、其他(例如身障手冊…,如無則免)。 (四)完成資料審核,始完成報名手續,進入下一階段之甄選活動。
六、報名費:免收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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