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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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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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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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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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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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選擇
未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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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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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安高工 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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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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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科 電子科 汽車科 冷凍空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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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證照 |
未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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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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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式教師初聘聘期自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 二、備取名額以達錄取標準者擇優錄取若干名。 三、正式教師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四、特殊教育科一缺額為日間授課、另一缺額為夜間授課,惟同時報考時應於複選報名時圈選 志願,俾為依序錄取或備取之依據,一經選填志願後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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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
2017/04/12
~
20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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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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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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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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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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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間/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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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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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制度/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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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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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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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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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撥勞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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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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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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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制度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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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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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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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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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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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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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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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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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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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醫院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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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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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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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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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 |
未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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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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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華民國國民,具高中、高職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在有效期間者。 二、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 (二)具教師法第 14 條規定不得聘任之情形者。 (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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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相關文件 |
分初選及複選二階段 (初選報名請使用 Google Chrome 瀏覽器) 一、初選:一律採網路報名。初選報名不辦理現場書面證件審查。 (一)報名時間:106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三)9 時起至 4 月 18 日(星期二)17 時止,至本 2 校網站(網址:http://texam.taivs.tp.edu.tw/)登錄報名並上傳 2 吋彩色 照片圖片檔(jpg 檔)與各該科教師證書掃描 PDF 檔完成報名資料填寫取得「報 名序號」,再赴金融機構繳費(報名流程請詳閱附件 4)。 (二)繳費方式:分初選及複選二階段收費。 初選報名費新臺幣 500 元,請務必於 106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二)前至金融機構,以匯款或 無摺存款方式完成繳費,不得使用 ATM 轉帳,逾時匯款致無法 106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二) 入帳者,不予受理,亦不得要求退費。匯款人姓名必須與應試教師相同,匯款單上附言 或留言欄請務必加註「身分證統一編號」,以利核對。 帳號:台北富邦銀行公庫處 16051032700008 戶名:大安高工臺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三)完成繳費後至本校教甄報名系統點選「確認繳費」後,始完成線上報名手續,並於 106 年 4 月 2 1 日 ( 星 期 五 )10 時 起 自 行 至 本 校 網 站 ( 網 址 : http://texam.taivs.tp.edu.tw/)列印准考證。相關問題請洽本校人事室(電話 02-27091630#1714、1711)。 ※既經報名並完成繳費,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報名資格請自行參閱本簡章之報名資格條件,並由應試教師自行檢核,初選報名不辦理 書面審查,複選報名時,應檢具相關證件正本接受資格審查;未符資格者,即取消參 加複選資格,不再遞補。 ※請應試教師確認所有資料無誤後再按下「確認繳費」,確認後不可再修改報名資料。 (四)初選報名費收據於初選當天轉發,未參加初選者,請於 106 年 5 月 1 日(星期一)前於上 班時間自行到本校出納組領取,逾期未領取者,本校不負保管責任。 (五)有身心障礙服務需求者,請來電告知工作人員,以利安排(電話 02-27091630#1714、 1711)。 二、複選報名繳費暨資格審查:一律親自或委託現場報名,並攜帶相關證件正本供驗。 (一)時間:106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五)9:00~12:00;逾時不予受理。 (二)地點:本校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 52 號)。 電話:(02)27091630 轉 1711-1714。 (三)複選資格審查應繳附下列各項表件: ※以下證明文件依序夾訂成冊,正本當場驗還, 影本請用 A4 紙張自行影印一份供本校留存。 1. 報名表(附件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專業證照、特殊身分證明。 2. 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如未具該科合格教師證書者,應檢附師資培育機構開立得任教 該科之證明文件)。 ※持有國外學歷證明者,請檢附中譯本及駐外單位蓋章驗證之學歷證明,不得以切結方式 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 3.報考專業類科者應另檢附之證明文件: a. 104 年 1 月 16 日以前已在職之現職公、私立學校專任合格教師請加附 106 年 3 月 13 日以後 所開立「在職證明書」影本。 b. 如具有報考類科之相關業界實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年資採計至106年4月11日止) 者, 應加附「專業或技術科目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審查資料表」正本暨其 證明文件影本: A.有公司章戳之「工作服務證明」或「薪資明細表」。 B.有勞保 局章戳之「勞工保險證明文件」。 以上證明文件擇一檢附,但證明內容需含有職 稱、工作內容與性質及工作期間起迄年月日;並在影本上加寫:「本影本與正本相 3 符」後由應考人簽名或蓋章具結,未加附上開「在職證明書」或「審查資料表暨其 相關證明文件」者,均視同放棄優先錄取資格。 c. 上述各項表件(證明文件以影本備審為原則),如有偽造或不實者,應自負法律責 任;報名資料、證件不齊全者,歉難受理;各項繳驗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資 料不符者,不得報名;更名者應附有更名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佐證。 ( 四 ) 專 業 類 科 教 師 請 於 複 選 資 格 審 查 時 現 場 繳 交 複 試 費 用 新 臺 幣 3 0 0 元 。 (一般類科免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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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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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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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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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09163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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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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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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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方式 |
線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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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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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exam.taivs.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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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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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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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刊登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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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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