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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日期:107年4月2日、3日、9日、10日、11日、12日止,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止。 二、報名方式: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須檢附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報名所需相關表件,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校人事室索取或逕上本校網站http://www.ctg.moj.gov.tw,首頁/最新消息/或電子公佈欄/訊息公告處下載。 三、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30444新竹縣新豐鄉松柏村20鄰德昌街231號。電話:03-5575804)。 四、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5名。代理期間自代理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或至代理原因消滅止。 備註:代理教師職務,如代理原因消滅時該代理教師應無條件解聘。 五、報名手續:審查並繳交下列表件(證件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本校)。 (一)報名表1份。 (二)本人身分證(如係委託報名、含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本暨影本各1份(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 (三)學經歷、服兵役(無則免附)及相關專業證照等正本暨影本各1份(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 (四)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高中)。 (五)本人最近3個月內之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式2張,請自行分別黏貼於報名表暨准考證。 (六)切結書:切結無本簡章第五條報名資格第(二)款規定之情形。 (七)免收報名費暨簡章工本費。 (八)當完成報名手續後,現場核發准考證。 六、甄選時間: (一)初選:107年4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所有考生請於8時30分前完成報到。 (二)複選:107年4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時起,參加複選考生請於下午13時30分前完成報到。 (三)考生完成報到後,進入本校戒護區,請遵守本校戒護區相關規定〈相關通訊設備器材一律禁止攜入〉。 七、甄選地點:本校之教室或指定場地。 八、甄選方式:分初選與複選兩階段進行。初選即筆試,複選即試教及口試,初選錄取者始得參加複選。初選錄取名額以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擇優參加複選(取前10名),如報名人數未超過複選人數時,由本校電話通知考生,取消初選逕行辦理複選。 (一)筆試科目:教育專業知能(含輔導、犯罪矯治知能)及專業科目。 (二)初選錄取名單於當日上午12時前,公告於本校行政大樓1樓及本校網頁。 (三)初選錄取者於當日(4月24日)下午14時起,進行試教(含教學簡案10分鐘,試教15分鐘成績佔50%)及口試(15分鐘,成績佔50%)。 (四)本校依複選成績擇優錄取,名單於複選當日下午21時前,公告於本校行政大樓1樓及本校網站。 (五)甄選口試成績未達本校最低錄取標準〈60分〉者不予錄取。 九、甄選完成後,由校長依本次甄選教師缺額擇優聘任。(如係現職公私立學校教師、報到時應檢具離職證明,否則不予報到、並註銷其錄取資格)。 十、因應學校特性及學生特質,教師每天在校上班時間,應配合學校特性與教學及輔導學生之需要。本校無寒暑假,但得比照約僱人員相關規定休假。本校教師除一般教師待遇外,另有特別獎勵金與加給。 十一、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但以補足本次該類科甄選缺額為限。 十二、報名或甄選期間如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時,本校另行公告於本校校門口及本校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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