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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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慈濟高級中學 徵求 校長候選人 公告 一、依據「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歡迎各界人士推薦或自我推薦。 二、校長候選人資格,除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令所定之資格外,應具有下列條件: (一)認同本校教育理念與辦學精神,實踐慈濟人文。 (二)具有卓越之辦學理念、組織與領導能力及國際觀。 (三)具有優質之辦學或行政經驗。 (四)超越宗教、政治、黨派及利益團體。 三、校長候選人之推薦方式如下: (一)自我推薦。 (二)各界教師五人(含)以上連署推薦。 (三)本次校長遴選委員會三人(含)以上連署推薦。 四、凡有意推薦或自我推薦者,請填妥「慈濟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慈濟高級中學校長候選人資料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慈濟高級中學校長候選人連署推薦表」,併同相關證明文件,於民國108年1月21日(一)下午5點前送達或寄達(以郵戳為憑):970花蓮市中央路三段七O一號,慈濟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慈濟高級中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收。聯絡電話:(03)8059966轉180(廖小姐);傳真(03)8269297。 五、校長遴選相關資料與表格,請至臺南市私立慈濟高級中學網頁下載。 網址:http://www.tcsh.tn.edu.tw。 六、書面資料由校長遴選委員會進行第一階段書審,擇合適者進入第二階段訪談。訪談時間為:108年1月24日(四)於花蓮慈濟大學和敬樓第三會議室舉行,請自備10分鐘簡報資料。地址:970花蓮市中央路三段七O一號。 七、候選人及推薦人繳交表件恕不退還,本委員會當依規定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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