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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中和國民中學110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一、簡章及報名表:本校不另售簡章,有關表件請自行自本校網站(http://www.chjhs.ntpc.edu.tw)下載,並自行以A4紙張影印填寫完整。 二、報名表件包括: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同意書。 三、報名與甄選日期及時間: 第2次甄選110年8月5日(四)。 第3次甄選110年8月6日(五)。 後續甄選時間為:110年8月9日(一)……截至足額錄取後,則停止後續甄選。 報名 考試 放榜 報到 甄選當日上午09時00分至09時30分 甄選當日上午09時40分開始 甄選當日上午11時後 甄選當日12時前 一、本兼任教師甄選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5項:「甄選作業得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倘前一次招考無人報名或錄取不足額時,續辦下一次招考;如已足額錄取,則不再辦理下一次招考。請自行上本校網站參閱相關訊息公告。 二、各該考試日期的上午9時30分請至教務處報到,9時40分開始口試及試教至結束。 四、報名地點:新北市立中和國中教務處(地址: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二段3巷17號) 五、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或委託(附委託書)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六、選科別及名額: 鐘點代課科目 資訊科技科 體育科 名額 1 2 每週上課節數 約10節 各約5節 *鐘點代課教師每節鐘點費以新台幣360元支付,依實際授課之節數支給鐘點費,學校得視實際情形 酌予調整授課節數。 * 備取:各科均備取2倍名額,備取人員資格之效力,若無缺額,即喪失資格,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設籍10年以上)。 (二)具有下列聘任資格之一者: 第1次甄選: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 (類) 合格教師證書者。 第2次甄選: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 (類) 合格教師證書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以後甄選: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 (類) 合格教師證書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八、甄選限制: (一)具有教師法第四章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和曾參加新北市教師甄選不遵守有關試場規定經查有案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者,應予以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聘。 (二) 非退休教師或校長。 (三) 因病資遣人員報考者,須檢附公立醫院康復證明及核定資遣公函。 (四) 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應有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 公文,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達教育部規定標準,且有正式公文 證明,另加附下列證明,否則不予受理報名: 1.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證件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 2.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 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原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修業期間之出入境日期紀錄證明。 九、甄選方式與錄取標準: (一)正式錄取以總分高低依序聘任之【試教成績佔50﹪(10分鐘);口試成績佔50﹪(10分鐘),試教暨口試原始分數未達80分者不予以錄取】。 (二)試教範圍:以本校109學年度七年級教材為範疇,自選一單元進行試教。 1. 資訊科技:南一版 2. 體育科:康軒版 (三)若總分相同,則依試教、口試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十、報名程序: (一)填妥報名表。 (二)委託報名者繳交委託書。 (三)應繳證件(證件正本驗畢後發還,影本由學校留存): 1.新式國民身分證(出生地未註明或註明為大陸地區者,應另檢附個人現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 2.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先依規定完成驗證,否則不予受理)。 3.合格教師證書。(無則免附) 4.修畢該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無則免附) 5.109學年度敘薪通知書及離職證明(無則免附)。 6.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 (無則免附)。 7.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8.切結同意書。 9.委託書。 *以上證明文件依序夾訂成冊,正本當場驗還,收A4影本1份備查。 十一、甄選地點:新北市立中和國民中學。 十二、錄取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本校網站,不得以未獲通知提出異議。 十三、報到:請持私章、學歷正本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十四、110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聘期為110年9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止。 十五、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上述日期需做變更時,悉公佈於本校網站。 十六、碩士、博士班在學學生如獲錄取,在職期間不可請事、病假前往進修。 十七、本甄選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鐘點代課教師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十八、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如有補充事項,於本校網站公告
新北市立中和國民中學110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選報名表
報名類別:□鐘點代課教師(科目: )
編號: (由學校填寫) 報名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姓名 身份證統一編號 性 別 出生年月日 一吋脫帽照片 住址 現: 電 話 戶: 手 機 一、收件及初審
件 1.□新式國民身分證 2.□畢業證書: 大學 系、所 組 3.□教師證書: 科 號(無則免附) 4.□修畢該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無則免附) 5.□109學年度敘薪通知書及離職證明(無則免附) 6.□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7.□退伍令、□免役證明(男性) 8.□切結同意書 9.□委託書 ※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先依規定完成驗證,否則不予受理 ※請自備A4影印本乙份,由本校留存。 審 查 人 簽 章 二、複審 □合格 □不符
三、 發件 1、收件 2、發還證件正本 3、發給准考證 報考人簽收: 科別編號:□01資訊科技科 □02體育科 新北市立中和國民中學110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 甄選切結同意書 本人_________________確無「教師法」第19條所稱「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情形或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所稱「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情形或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或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不得報考之情事,並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授權有關機關查證及依甄選簡章之規定辦理。
特此切結
立切結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委 託 書 立委託書人 因另有要事,確實無法親自報名 貴校110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特委託 代為辦理報名手續。 此 致 新北市立中和國民中學 委 託 人: (簽章) 住 址: 電 話: 身分證統一編號: 受 委 託 人: (簽章) 住 址: 電 話: 身分證統一編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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