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
一、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辦理109學年度短期代理教師(輔導科)第1次甄選,本次預計甄選輔導教師正取1名及備取若干名,相關資訊如下: (一) 報名日期:自本簡章公告日起至110年3月5日(星期五)止,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逕寄誠正中學桃園分校人事室(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向善街98號,電話:(03)3267192),並於信封註明「誠正中學桃園分校109學年度短期代理教師第1次甄選」。 (二) 放榜:錄取名單於110年3月11日(星期四)17時前公布於本校網站。 (三) 錄取人員報到:錄取人員須於民國110年3月15日(星期一)9時至本校報到並辦理簽約事宜,逾時視同棄權並通知備取人員辦理報到。 (四) 薪資:依高級中等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辦理,短期代理教師按實際代理日數核支(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二、 甄選資格及內容等其他資訊請參閱網站(https://www.tyr.moj.gov.tw/)-電子公佈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