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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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天主教恆毅高級中學109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壹、依據: 本校「新北市天主教恆毅高級中學教師甄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規定」辦理。 貳、甄選類科、名額、聘任期限:(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 3月 1日截止,聘任期限為3/1-6/30) 各科徵選教師名額、科目以及考試範圍: 甄選 科別 專(兼)任 需求員額 筆試範圍 試教內容 任課節數 考試日期時間 美術 代理或兼任、代課 1 學科專業科目 高中華興版上冊 21節 110/3/5(五),13:30-16:00 若須筆試,時間為3/5(五)09:00-10:00 叄、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者),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肆、甄選資格: 一、參加甄選者除需符合基本條件規定外,並依下列人員甄試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1)報名應徵專任教師、兼任教師者,限定為「合格教師」。 (2)報名應徵代理、代課,不限定為「合格教師」,但需大學相關科系。 二、持國外學歷應試者,其畢業學校、科系應在教育部國外學歷認可名冊內,且畢業證書及成績單需經駐外單位驗證通過並附中譯本及進修期間出入境證明等;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 伍、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 3 月 1日止 二、報名履歷表請寄:電子郵件:(yifang@mail.hchs.ntpc.edu.tw) 1、請參閱本校首頁最新消息人事室公告區 2、填寫報名表1份(內含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照片)。 3、報名應繳驗下列證件(影本) 資格證明文件(請依所具報考資格條件繳交以下文件): (1)中等學校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如無則免) (2)國民身分證。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已退伍或免服兵役者,請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 備註:各項證件請於考試前報到時繳驗正本核校。 4、報名費:免費。 三、聯絡電話:02-29923619#151。 陸、甄試: 一、報到時間:各項考試三十分鐘前報到。 二、報到地點:各科當日考試前至本校忠孝樓1樓會議室報到,報到後由教務處說明甄選之順序及時間、試教及口試場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 三、甄試項目與成績計算: 1、筆試:視各科報名人數決定是否辦理筆試作為初試,初試通過篩選人數為錄取人數之倍率為3倍,報名人數超過錄取人數倍率上限時,則需舉行筆試作為初試,如未超過篩選倍率上限時,則免考筆試。筆試、試教、口試公告時間請於110/3/4(四)前本校將以簡訊通知,預計若需筆試:統一於110/3/5(五)上午舉行,試教、口試:定於110/3/5(五)下午舉行。參加初試依篩選倍率通過之人員,即由教務處安排試教。 2、試教:(1)、試教課程十五分鐘(含自我介紹三分鐘及評審委員提問)。 (2)、請於排定試教時間三十分鐘前到校,完成抽籤決定試教單元。 3、口試:教育理念與教育經驗論述。 4、成績計算:應試老師均須試教及口試,成績評定由評審委員依照應試人員表現評分為錄取(3分)、待考慮(2分)、不錄取(1分),由所有委員評分後合計統計,依積分高低排序決定錄取順序。 四、考試範圍: 由應試人員依照規定範圍抽籤選一單元試教。 五、試教時請自行攜帶教具。 六、甄試規定補充說明:1、試教每人15分鐘、口試每人8分鐘為原則。2、以試教、口試合併計算總成績,擇優錄取;總成績同分時,以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優先,試教成績高者次之;如再同分時,以修畢特教3學分以上或已參加特教知能研習54小時以上者為優先;如再同分時以抽籤決定之。 柒、錄取通知: 一、甄選結果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公告於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二、甄試結果公告日期:甄試完成三天後起,依各科考試結果陸續榜示更新。 備註:備取人員冊列候用,於同一學年內由同類科之備取人員中擇優遴補,候用期滿未獲聘任者,不再聘用。候用期間如有違反報名資格條件者,取消候用資格。 捌、報到聘用: 錄取人員請於依榜示通知規定時間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待遇: 按本校敘薪辦法辦理。 拾、報名或甄選當天如遇颱風等天然災害,經新北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考試等相關時程順延辦理,順延報名或甄選日期依學校網站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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