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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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私立大明高級中學109學年度第2學期汽車科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教師科別:高職汽車科代理教師1名。 三、公告方式: (一)本校網站公佈欄(http://www.tmsh.tc.edu.tw)。 (二)本校人事室網頁(http://igtplus.tmsh.tc.edu.tw/podcasts/409?locale=zh_tw)。 (三)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index/JobTShow.aspx?f=FUN201003161118253V1) (四)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就業大師網站(https://careers.otecs.ntnu.edu.tw/Front_Job_List.aspx) 四、報名資格: (一)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各款規定情事者。 (二)大學以上本科系或相關科系畢業,具該科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者優先錄用。 (三)具教學熱忱,能配合本校團隊工作者。 (四)科別專長: 1、汽車修護、機車修護、汽車美容。 2、有任教汽車科教學經驗尤佳。 3、汽機車修護證照。 五、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及考試時間: 1、報名截止:即日起至110年1月22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2、筆試日期:110年1月23日(星期六)。 3、試教及口試:110年1月28、29日(星期四、五)。 (二)報名方式: 1、一律採通訊報名。 2、報名時應繳付表件: (1) 教師甄選報名表乙份 (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tmsh.tc.edu.tw連結下載)。 (2) 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 (3) 簡要自傳一份(A4規格,內容自訂) (4) 國民身份證影本(A4規格,正反面) (5) 學經歷證件影本、在學成績影印本。 (6) 合格教師證或修畢教育學程及實習有關證件影印本(A4規格)。 (7) 男性服畢兵役證明影本或無服兵役義務之證明(A4規格)。 (8)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A4規格)。 (三)注意事項: 1、將相關證件、資料以A4規格依序排列,用迴紋針或釘書機固定左上角,掛號郵寄『412 台中市大里區新仁路三段210號 大明高中人事室收』電話:(04)24821027轉601、604,報名資料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2、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事後發現不實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由參加甄試者自行負責。 六、甄選方式 (一)、筆試及範圍: 1、汽車科:高職汽車科專業知識。 5、錄取若干名,公告於本校網站。(若報名人數少於10人,則直接通知進入試教及口試) (二)、試教及口試: 1、每人試教時間15分鐘(試教前30分鐘抽選試教單元) 2、版本:台科大 汽車學第1冊 3、口試:10~15分鐘。 七、成績處理 1、甄選成績按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並錄取若干名為備取人員。 2、錄取名單由本校以電話通知報到並公告於本校網站。 六、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並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七、檢附:教師甄選報名表(如次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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