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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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2條第2項等相關規定。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等學校各該甄選科別合格教師證書,並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具大學以上相關科系或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學歷者。 (三)具教學經驗、富教學熱忱,能團隊合作者。 (四)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或33條或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倘報名時未 發現,於聘用後仍應予解聘。 三、甄選類別及員額: 英文科代理教師1名,代理期間111/2~111/6。 四、報名日期: (一)第1次甄選報名期限:中華民國 111年 1 月 12日中午 12 時00 分。 (如無人報名或無人錄取,辦理第 2 次甄選,並於本校網站公布) (二)第2次甄選報名期限:中華民國 111年 1 月 14日中午 12 時00 分。 (如無人報名或無人錄取,辦理第 3 次甄選,並於本校網站公布) (三)第3次甄選報名期限:中華民國 111年 1 月 21日中午 12 時00 分。 (如無人報名或無人錄取,繼續辦理甄選,將另行於本校網站公布) 五、報名方式 (一)請填寫附件履歷表,本人簽名後,請將報名資料及相關證件佐證資料(如第二點說明)寄至本校 校址: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321號,連絡電話:2841-1487#121。Email:merrylee@wlgsh.tp.edu.tw。 (二)相關證件佐證資料(以 A4 直式列印,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1.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乙份。(持外國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 院校,並應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2.合格教師證影本乙份(無則免附)。 3.相關工作經歷證件影本(含歷年工作經驗)。 4.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個人著作、教案、指導學生競賽得獎紀錄)。 六、提供之個人資料僅用本校教師甄選使用。 七、薪給:參照同級公立學校支給。 八、交通工具: 1.公車255、18、19 ,衛理女中站下車。 2.公車815、304、重慶幹線,故宮博物院站下車,再步行約三分鐘。 3.捷運淡水線士林站1號出口轉公車;文湖線大直站轉公車棕13,衛理女中站下車,非尖峰時間約10分鐘可達學校。 備註:報名表索取請電郵洽詢,merrylee@wlgsh.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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