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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11 學年度第3次教師甄選簡章 壹、甄選類別: 中學部:生物1名(代理) 貳、甄選公告:簡章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http://www.shtcs.com.cn 參、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 111年 8 月5日截止 肆、報名資格: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13 條高級中等以下合格教師資格者。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至7款之情事者,經錄取後如發現上述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三、具合格教師證優先錄取 伍、報名方式: 一、通訊報名:電腦繕打填妥報名表(附件一)及簡歷(附件二),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資料(PDF或照片檔),電郵校本校人事室廖主任(liaocs@shtcs.com.cn),相關表件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shtcs.com.cn/)下載; 二、報名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本校台北辦事處盧主任02-77200636 陸、應繳表件及資料: 一、報名表(附件一)及簡歷(附件二):請詳填各項資料、正確聯絡電話及E-mail。 二、資格證件:通訊報名繳交電子檔即可,正本於就職報到時繳驗。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身分證。 3.最近工作服務證明(若無,則免提供)。 4.合格教師證書(若無,則免提供,但未來若經本校錄取,教師學術研究費依薪級之80%支付)。 三、備妥本人兩吋半身脫帽照片電子檔。 【以上資料若缺件可於面試時後補送資料】
柒、甄選方式 一、初試:經本校教師甄試委員會,審視個人履歷資料後,合於本校教學需求者,將以E-mail或電話,個別通知進行複試。 二、複試:經初審合格者,通知網路面試及試教。 三、錄取:未達錄取標準或未符學校需求者,得從缺不予錄取。 正取名額依本校111學年度教師實際缺額錄取,並備取若干位。 玖、複試日期:個別以E-mail或電話通知。 拾、錄取公告:111年8月12日(五)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並以電話或Email 通知。 拾壹、待遇說明 一、教師敘薪,依公立學校教師薪級敘薪標準發給,並採計原學校年資。 二、寒暑假往返機票補助、導師電話補助、伙食費補助。 三、提供單身宿舍、依法辦理公保(或勞保)、退撫、健保。 四、年終獎金、考核獎金。 拾貳、附則 一、為使複試順利進行,本校於考前會以E-mail或電話通知應考人網路複試之時間。 二、報考人員須有赴大陸教學之意願,否則請勿報名。 三、公立學校教師參與甄試,請事前向服務學校報備,以免日後辦理借調時發生困擾。 四、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五、經甄選錄取者,於簽約後,應立切結書保證履約到職,否則依罰則辦理。 六、教師敘薪起始日期,以到達上海校區次日起算。 七、學校工作地點:上海市閔行區華漕鎮金輝路888號 本校台北辦事處:台北市忠孝西路1段66號28樓2885室 拾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校公告補充之。
*請自行上本校校網下載簡章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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