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相關文件 |
一、報考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截至複試現場資格審查日止)。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33 條或「教師法」第 14 條情事者。 (三)積極認真且富教育愛及教育熱忱,俱教學經驗者尤佳。 (四)大學以上本科系所或相關系所畢業者,凡合格教師及有豐富實務經驗之代理教師初任時均依規定薪級起敍核薪。 (五)歡迎具豐富教學經驗之公私立學校退休教師再任,若經本校教學評核通過,輔導課鐘點費最高每大節1520元。 (六)具特殊專業且能任教本校資優班、特色班;經教評會核准,第一年准予採用教師分級制核敍鐘點費。 (七)現仍在進修者暫不受理報名。
二、檢附資料:(正本備驗,另請以A4規格影印各乙份,由本校留存) 1.報名表一份。(請自本校網頁列印並貼妥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背面) 3.切結書。 4.自傳。 5.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及成績單。(持國外證書應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6.報考類科之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或技術教師證書。(實習期滿者,檢附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均無者免附) 7.專業證照相關文件。(無者免附) 8.近三年之經歷證件。(無者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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