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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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稱 |
臺北市私立泰北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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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缺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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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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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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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選擇
未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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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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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新聘教師甄選續招簡章11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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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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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代理.兼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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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證照 |
未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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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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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科別、名額:如下 高、國中部輔導 專任/代理/兼任 若干名 高中部資訊科技 專任/代理教師兼資訊組長 1名 高中部化學兼任 1 名 高中體育兼任 1 名 國中童軍、生物 兼任各 1 名
備註: 1.須能配合學校安排擔任行政工作與導師職務。 2.依實際需要備取若干名列冊候用,若正取未報到時依序遞補。 3.本甄選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第 5 項:「甄選作業得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倘前一次招考該科目遇無人報名或報名未錄取時,即續辦下一次招考,反之,如足額錄取,則不再繼續辦理下一次招考。各次甄選名額依前次甄選錄取後餘額為準,請自行上網(本校網站)參閱相關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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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日期 |
2023/08/24
~
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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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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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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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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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士林區福林路2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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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時間/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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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班
08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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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假制度/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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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休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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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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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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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撥勞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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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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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健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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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健保制度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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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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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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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缺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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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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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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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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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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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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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醫院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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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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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腦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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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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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役 |
未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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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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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資格: (1)大學以上畢業並具各該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尚在有效期間者。 (2)具有修畢該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 (3)大學以上本科系、相關科系畢業。 (4)從事相關業界實務工作或經教育主管單位立案之學校擔任教學工作累計兩年以上或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足堪擔任是項工作(請報考人務必備妥相關文件,填寫初審審核表由科主任、實習處及教務處審查)。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及「教師法」第 14 條至第 16 條、第 19 條或相關法規另有規定情事。(倘報名時未發現,於聘用後發現仍應予解聘)。 附註:凡未符合報名資格而報名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負法律責任,如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偽造證明文件,於錄取聘任後亦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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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徵相關文件 |
報名程序:
(一)報名日期時間:即日起至 8 月28 日(星期一)(09:00~12:00) (二)報名地點:本校松鐸樓 4 樓人事室(臺北市士林區福林路 240 號,電話 2882- 5560#151)。
(三)報名方式: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四)繳驗證件:(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本校) 1.報名表一份(二吋脫帽相片 2 張、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 2.畢業證書。 3.合格教師證或實習教師證。 4.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明或證照證件 以上證件影本各一份,請用 A4 紙張自行依序裝訂留校存查,如有偽造或不實者, 須自負法律責任。 註:凡持國外學歷證明者,應繳交下列證件始得報名:(1)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畢業證書及經驗證之中文譯本。(2)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及經驗證之中文譯本。(3)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開具之修業期間入出國日期證明書。(4)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具有中等學校教師資格之證明文 件。
(五)繳交報名費:新台幣 3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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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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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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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游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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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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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82556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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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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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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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徵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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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連結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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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登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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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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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束刊登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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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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