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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誠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大明高級中等學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學務行政主管甄選簡章 民國113年10月29日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一、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教師科別:教務/學務行政主管1~2名。 三、公告方式: (一)本校網站公佈欄(https://www.tmsh.t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9/)。 (二)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就業大師網站 (https://careers.otecs.ntnu.edu.tw/Front_Job_List.aspx) (三)104及1111人力銀行網站。 四、報名資格: (一)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各款規定情事者。 (二)大學(含)以上本科系或相關科系畢業,具該科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者優先錄用。 (三)具教學熱忱,能配合本校團隊工作者。 (四)教務/學務行政主管 (1)因應本校兩校區整併校務移往潭子校區發展及114學年度國中部復招,本校擬擴大行政組織編制。 (2)具有5年以上中學之任教經驗年資,並擔任行政主管3年以上經驗者或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優先考量。 (3)對教學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具中等學校設計藝術群科或共同科教師證者佳。 五、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及考試時間: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1月22日止。 2、試教及口試:依本校通知為準。(書面資料經本校審核符合資格者,學校將電話通知到校進行試教及口試)。 (二)報名方式: 1、一律採通訊報名。 2、報名時應繳付表件: (1) 教師甄選報名表乙份。(請本校網站/人事室/人才招募 下載)。 (2) 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 (3) 簡要自傳一份(A4規格,內容自訂) (4) 國民身份證影本(A4規格,正反面) (5) 學經歷證件影本、在學成績影印本。 (6) 合格教師證或修畢教育學程及實習有關證件影印本(A4規格)。 (7) 男性服畢兵役證明影本或無服兵役義務之證明(A4規格)。 (8)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A4規格)。 (三)注意事項: 1、將相關證件、資料以A4規格依序排列,用迴紋針或釘書機固定左上角,掛號郵寄『427 台中市潭子區潭興路一段168號 大明高中人事室收』電話:(04)25391800轉601、204,報名資料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2、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事後發現不實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由參加甄試者自行負責。 六、試教及口試: 1、地點:大明高中潭子校區第一會議室。 2、試教時間15分鐘(試教前30分鐘抽選試教單元並備課)。 3、口試:10~15分鐘。 七、成績處理 1、甄選成績按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並錄取若干名為備取人員。 2、錄取名單由本校以電話通知報到並公告於本校網站。 八、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並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九、檢附:教師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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