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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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類別:學務處短期協助行政人員2名。 二、甄選資格: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具備電腦文書、試算表及簡報等處理能力。 (三)個性主動積極、有責任感、配合度高,具備與學生相處意願與輔導耐心。 三、聘期:113年2月1日至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分發之學務創新人員正式報到前一日止。 四、工作項目: (一)協助學務處生輔、生教組業務工作。 (二)協助學生生活管理與照顧。 (三)校安事件通報資料彙整及前置聯繫。 (四)上、放學交通安全導護及校園安全督導輪值。 (五)其他交辦事項。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月12日止。 六、甄選應繳文件: (一)報名表及簡歷表(如附件1) (二)學歷證件影本 1.持外國學歷者,需附經外交單位驗證之影本及公證之中譯本。 2.如碩士學歷者,需同時檢附研究所及大學兩項。 (三)相關資訊證照影本(本項若無則免附)。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郵寄地址:22067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255巷18號「光仁高中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聯絡人:江主任 電話02-29615161分機331 註:可先將資料電子檔email至kj011323.7@gmail.com 七、甄選方式:經初審通過者,另行電話通知複試時間及方式(當天請攜帶身分證正本,驗畢後歸還)。初審未通過者不予通知,如需退件請自行至本校人事室取回。 八、結果通知:複試後3日內公告於本校網頁http://www.kjsh.ntp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 九、注意事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得報名,即使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予以解聘外,如涉及刑責,概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一)所具資格、所填寫之資料及繳交之各項證明文件有偽造、變造或不實之情事。 (二)有任何犯罪前科或性騷擾性侵害相關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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