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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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條件: 一、積極、認真且富教育愛及教育熱忱。 二、須具備合格教師資格。 三、碩士或大學本科系畢業。 四、有教學經驗者尤佳。 五、英語流利能力,係指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國民中學英語科教師證書者。 2、有加註英語科登記者。 3、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含未分組之外國 外國語文系,並經畢業之大學開具主修英文之證明者)、畢業於英文(語) 輔系者。 4、達到CEF架構之B2級。『附件1』 5、近6年曾擔任公私立國中小正式專任教師或代理教師2年以上,且包含 實際擔任雙語(協同)教學(Content and Language Integrated Learning 以下 簡稱CLIL)一年以上者。 6、其他英語聽說讀寫流利者,(請檢附相關文件,例如曾於國外長期(一年以 上)留學、進修,或具外商公司工作經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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