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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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合格教師證尤佳: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合格教師證(108課綱新證)。 2.最高學歷學士以上。 3.持有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者佳。 4.具教學熱忱,有從事閩南語文課程學科教學經驗佳。 5.熟悉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教學。 6.已取得教育部閩南語能力認證中高級(B2級別)以上能力證明尤佳。 7.已取得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考試, 成績總分達 341分以上(相當於中高級)尤佳。 ※若有上述第6~7點認證證明者,於上傳「報名資格佐證」檔案時,請同步檢附認證證明影本。 8.本科應徵老師若未能持有合格教師證者,但部分符合第3~7點徵聘條件者,可先至報名系統報名,並靜待「報名資格審核E-MAIL信件通知」,核可通過後則可參加本校第4次教師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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