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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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甄選資格: 1.如有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第16條、第18條、第19條、第21條、第22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倘報名時未發現,於聘用後仍應予以解聘。 2.大學以上學歷本科系畢業。 3.具教學熱忱,並能配合團隊工作者。 4.具有合格教師證者為優先考量。 二、請檢具下列各項資料: 履歷表正本 自傳 身分證影本 合格教師證書影本或修畢教育學程及實習相關證件影本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男性服畢兵役證明影本 其他學校離職服務證明影本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英語能力專長、電腦相關證照等) 三、請將上列各項資料及相關文件以A4紙張列印依序備齊,郵寄本校人事室,或e-mail:huang@clsh.ntpc.edu.tw。 地址:23567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43巷12號 電話:(02)2942-5074分機505 四、甄聘方式:接獲報名文件,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校人事室電話通知筆試、試教、面試。 筆試—以甄聘科目之專業能力為考試內容。 試教—筆試結果擇優,參加試教。 面試--試教通過,方可進入面試。 筆試、試教(含術科)範圍,於甄試前一週電話通知。 通過者依學校需求,擇優依序錄取。 未通過者,不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恕不寄還。 五、進用時間:錄取人員預計於113學年度進用,惟實際進用日期本校委員會依學校需求決議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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